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报送2021年度体育科研专业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发表时间:2021-08-16 12:39来源:国家体育总局官网 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报送2021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 体育科研专业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体人字〔2021〕427号 (体育总局办公厅 2021年8月3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有关单位: 2021年度体育科研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将于今年下半年开展,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报送职称评审材料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评审材料的内容和要求 (一)报送材料目录(附件1)。 (二)省级人社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1份(总局直属单位、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推荐评审的,无须提供)。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2)一式3份。其中: 1.表中内容必须填写清楚、属实、无漏页和漏项,必须粘贴彩色小二寸免冠照片。 2.近4年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必须注明聘期内历年或近4年考核等级,并有考核评语。 3.基层单位和呈报单位意见栏均须写明“同意推荐××同志晋升××职务任职资格”。 4.呈报单位意见栏须注明单位推荐形式(评委会或行政办公会),并分别说明参加推荐人数、同意人数、反对人数、弃权人数。 5.经审核后,单位负责人应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3)一式15份,由单位人事部门组织填写,对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全面概括,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五)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 申报人须在学位及任职年限上符合以下要求。 申报副研究员: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助理研究员职称后,从事研究工作满2年;或取得助理研究员职称后,从事研究工作满5年。 申报研究员: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副研究员职称后,从事研究工作满5年。 (六)任现职以来正式出版或公开发表的代表作:专著1部,或项目成果、研究报告、译著、技术标准规范、研究论文、实用新型或发明专利、咨询报告等2篇。 1.所附代表作,申报人一般须为第一作者(技术标准除外),其中与他人合作的,要客观、准确说明自己的作用和承担的工作量。 2.提供论文为代表作的,请提供论文发表期刊的封面、目录及论文所在页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技术标准为代表作的,申报副研究员者,需提供作为主要完成人撰写的省级(行业)以上技术标准,并经颁布实施;申报研究员者,需提供作为第一编制人撰写的省级(行业)以上技术标准,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撰写的国家级技术标准,并经颁布实施。 4.提供项目成果、研究报告为代表作的,须提供项目验收证明材料。 5.提供咨询报告为代表作的,须提供咨询报告的采纳证明材料,如有满意度证明可一并提供。 6.获奖作品请附获奖证书复印件。 7.填写《专业技术人员代表作一览表》(附件4,仅填写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符合本通知要求的代表作)。 (七)《代表作鉴定表》(附件5)。 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从本单位外聘请2位同行高级专家对同一代表作分别进行鉴定。鉴定意见必须注明是否具备拟申报职务任职资格水平。具体要求为: 1.2名外单位同行专家对同一篇代表作分别进行鉴定。 2.2名专家分别填写鉴定表。 3.鉴定专家职务不低于申报人拟申报职务。 4.每张《代表作鉴定表》均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八)诚信承诺书(附件6)。由申报人本人签字承诺不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行为。 (九)公示情况说明。 申报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需对申报人的学历、学位、工作业绩、学术成果在单位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提供公示情况说明。说明须包括公示的内容、公示的时间、公示的范围、公示的结果等基本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十)《2021年度体育科研专业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1份(附件7)。 由省级体育行政部门统一填写,纸质版、电子版各报一份。用A3纸规格填写、报送。 (十一)破格申报推荐表(附件8)。 业绩特别突出,作出重要贡献,但不具备学历、年限资格条件的人员,可由2名以上外单位同行专家推荐破格申报上一级职称。破格申报须填报《破格申报推荐表》。 1.《破格申报推荐表》首先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填写破格申请意见,说明破格申报的理由,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人所在单位请两名外单位专家分别出具推荐意见。 3.破格推荐专家职称不低于申报人拟申报任职资格。 4.《破格申报推荐表》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坚持把品德放在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评价的首位,突出科研人员的爱国情怀和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对科研不端行为零容忍,对存在不诚信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实行首审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审查主体责任,对于不认真履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报送推荐评审材料(含复印件)须字迹清晰并按照A4复印纸的规格裁剪整齐(附件7除外);其中,申报人填报的内容均须打印。 (四)参加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所报送的材料请自留底稿,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外,其他材料一律不再退回。 (五)申报材料装袋报送,无需装订。 (六)申报材料一律由省级体育部门统一报送。 三、报送时间 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人才服务部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5号 邮 编:100763 联系人:于苗苗、张欣芳 电 话:(010)87182096、87183970 E-mail:rlzxrcfwb@126.com 五、中级职称评审 体育科研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可委托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代为评审。有关评审要求请登陆体育总局科研所网站www.ciss.cn查看相关通知。 联系人:孙梦琪 电 话:(010)87182566 本通知及附件可从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网站(中国体育人才网,网址:www.tyrc.org.cn)查询、下载。 注:原文并下载相关资料:http://www.sport.gov.cn/n316/n336/c1001780/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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